指數編製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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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證券信息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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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數基礎貨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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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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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股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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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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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數基期/基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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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12月31日為基日,以1000點為基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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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股選取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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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以所有深圳A股為基礎,排除其中不符資格之個股。(註)
2. 計算入圍選樣空間股票在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總市值和A股日均成交金額;
其次,對入圍股票在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額按從高到低排序,剔除排名後10%的股票;
對選樣空間剩餘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總市值從高到低排序,選取前100名股票構成指數樣本股。
註:排除財務異常、重大違規、經營異常、重大虧損或股價波動異常等個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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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數計算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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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值加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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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數成分證券調整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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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調整:
1.指數樣本每半年調整一次。樣本股考察期為半年,考察截止日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。每年5月份審核樣本股時,參考依據一般是上一年度11月1日至審核年度4月30日的交易資料及財務資料;每年11月份審核樣本股時,參考依據一般是審核年度5月1日至10月31日的交易資料及財務資料。
2.樣本調整實施時間分別為每年 6 月和 12 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。每次調整的樣本比例一般不超過 10%。
不定期調整:成分股有特殊事件發生,例如:快速入選規則、收購合併、分拆、暫停上市和退市,以及實施風險警示等,影響指數代表性和可投資性時,將做出必要的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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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數代號(Bloomber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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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Z399330<Index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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